來源: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發(fā)布時間:2019-09-26
根據《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科學決策水平,鹽田區(qū)前期辦按相關程序于2019年9月23日舉行了《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草案)》聽證會議,現將聽證會議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會議舉行情況
2019年8月22日,在“鹽田政府在線”網站發(fā)布《鹽田區(qū)關于舉行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聽證會議的公告,公布了聽證事項、聽證代表名額及其產生方式、聽證時間等相關內容。
2019年9月3日,在“鹽田區(qū)政府在線”網站發(fā)布參加聽證人員名單。
2019年9月23日下午14:30至16:00時,聽證會議在鹽田區(qū)工青婦大樓1104會議室舉行。
二、聽證參加人的產生方式及其基本情況
本次聽證會議共有8人報名參加,分別為市民代表龔潔珊、張燕蘭、孫建國、王林蒼、董紅、歐陽鐵兵、易宇、張麗珍。區(qū)前期辦另外邀請4名聽證代表參加會議,分別為鹽田區(qū)人大代表吳建仁、鹽田區(qū)政協(xié)委員蔣祖逸、中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總建筑師謝軍、中匯建筑設計事務所董事長張中增。
聽證會議由鹽田區(qū)司法局於洛同志主持,區(qū)前期辦陳佩云同志為部門陳述人,區(qū)前期辦冷涼涼為記錄人。
會議按照下列議程進行:
1.聽證主持人介紹核實參加人員身份及到場情況;
2.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會議開始、宣讀聽證會議紀律;
3.聽證陳述人就《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草案)》的主要內容、依據、理由和有關背景資料作簡要情況說明;
4.聽證參加人就《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草案)》發(fā)表意見或建議;
5.聽證陳述人就聽證參加人的提問進行答辯、說明;
6.有補充意見的聽證參加人補充發(fā)言;
7.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會議結束;
8.聽證參加人審閱本人的發(fā)言記錄并核實簽字。
三、聽證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見和建議
聽證會議期間,聽證代表就聽證事項陳述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每位聽證代表事前都認真研究了《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草案)》,發(fā)言緊扣主題,觀點明確。聽證代表一致認為:
1.本次聽證會議符合程序,聽證代表參與面廣。
2.《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草案)》編制科學合理,沙頭角體育館拆除理由充分,重建場館定位及功能需求研究透徹,工作認真細致。
3.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能夠解決現狀場館漏水、停車位不足、功能不完善等問題,應盡快拆除、盡快重建。文化體育中心的功能設置符合城市發(fā)展要求,能夠為轄區(qū)居民提供更好的文化體育設施。
同時,聽證代表也提出以下的意見和建議:
1.羽毛球場8片太少,建議羽毛球場數量再多些,球場地面敷設木地板。
2.建議球場設置觀眾席,并考慮空調的設置。
3.建議羽毛球、籃球等場館按照標準進行設計,考慮場館凈高要求。
4.建議屋頂選材及綠化要考慮防漏水方面問題。
5.建議沙頭角體育館早拆、早重建、盡快拆、盡快重建。
四、各方爭論的主要問題
重建后的場館是否設置足球場?
五、聽證意見、建議和各方爭論問題的主要答復情況
上述意見和建議,由主持人、陳述人就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評議并答復如下:
參加聽證會議的代表一致表示支持沙頭體育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實施,認可《沙頭角體育館拆除重建工程項目(草案)》。
對代表提出的建議第1、2、3、4條予以采納,并將作為下一階段工作的依據。
對建議5的答復:我辦將民意征求情況報區(qū)政府研究,根據區(qū)政府要求開展下一步工作。
對爭論問題的答復:本項目用地面積約4900平方米,場地太小,較難設置大型足球場,下階段可以研究設置小型訓練功能足球場。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會議舉行當天聽證人大代表吳建仁因故未到場,其委托代理人周迪恒參加會議;聽證政協(xié)委員蔣祖逸因故未到場,其委托代理人王磊參加會議。其余10名聽證參加人均到場參加聽證會議。
鹽田區(qū)前期辦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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